见面之后,打了招呼,不难看出,弗朗脸上愁云惨淡,显得是心事重重。
他跟着让人,拿过香炉,将香点着,插入香炉,双手举着朝三清观方向走去。
阿勒代斯两口子和秘书、保镖跟在他的身后,一同步行。
正如弗朗先前所料,莱沙镇才多大,他的这般举动,马上引起路过行人的注意。
“史密斯,这人是不是弗朗啊?”
“没错,是弗朗,他这是干啥呢?”
“不知道,我还想问你呢。”
“我哪知道,要不然跟着瞧瞧。”
“行,反正我也没啥事。”
诸如这般议论的人,越来越多,弗朗终究是大老板,跟他不熟悉的人,也不敢随便寻问,只是窃窃私议。没什么事的闲人,干脆跟了上去,凑个热闹。
不知不觉,走了二里地,跟着的人是越来越多,起码能有二三十号了。
弗朗的女秘书看到这个,不禁觉得有些丢人。女秘书转头看向这帮人,忍不住喊道:“你们跟着干什么呢?”
“这条路又不是你家的,我们走我们的,该你什么事!”“就是,这条路又不是你家的。”“谁说我们是跟着你了!”看眼的人马上喊了起来。
他们的话,挤兑的女秘书无言以对,只能小声说道:“老板,跟着的人太多了,这、这”
弗朗也觉得丢人,可张禹把话都给咬死了,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。想要去找张禹帮忙,就得这样先去三清观赔罪。
牧场的困境,让弗朗有些别无选择,只能去找张禹。他也想看看,张禹有没有办法帮他拜托困境,如果有的话,那一切好说,如果没有,就别怪自己秋后算账了。
大丈夫,能屈能伸。
先前遇到的,都是一些不太熟悉的人。走着走着,一辆宾利轿车路过,开车的车看到弗朗举这个香炉,后面跟着一票人,难免纳闷。
车子马上减速,跟着一个中年男人探出头来,“弗朗,你这是干什么呢?”
弗朗等人马上认出来,这人叫理查德森,家里是开表店的,和弗朗也算是朋友。
见到熟人,弗朗心里越发的尴尬,只能硬着头皮说道:“没什么。”
“没什么,举着个香炉干啥?”理查德森明显不信。
“我没什么、没什么你忙你的去吧”弗朗尴尬地说道。
然后,他也不在出声,继续举着香炉往前走。
理查德森暗自嘀咕,这家伙,怎么突然神神经经的。
人都是有好奇心的,理查德森也不例外,眼瞧着这么多好奇者在后面跟着弗朗,他干脆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下,也跟着弗朗的后面走,想要看看,弗朗到底是去哪。
路上跟着的人,是越来越多。
小镇就这么大,低头不见抬头见,彼此间大多也认识。
“你们这是去哪?”“不知道,跟着弗朗走。”“弗朗举着个香炉,这是干啥?”“天晓得。”“咦?这怎么像是去三清观的方向。”“你不说,我还没注意,可不是么,是去三清观的路。”“你们说,弗朗是不是要去三清观。”“他去那干什么?”“你们忘了昨天,有一帮道士去球场,说是只要他们去,就一定能赢曼城。”“你不提这茬,我还给忘了,是有这么回事。”“那更得跟着去看看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