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章 第一章(2 / 2)

错撩 翘摇 4234 字 6天前

来的不是时宴,而是他的姐夫秦孝明,如今的铭豫集团二把手。

这个人曾经接受过郑书意几次采访,所以两人算得上认识。

秦孝明进来的第一眼也瞥见了郑书意。

起初她倏地挺直了背,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在暗处也能看出极为兴奋。

可是在和他对视目光的那一瞬间却又暗淡了下来,连带着整个人都有些颓了。

秦孝明顿了一下,把手机拿到一旁捂着,“你怎么在这儿”

郑书意如实回答:“来等时总,今天有个采访。”

秦孝明上下打量她几眼,又多看了几秒她苍白的脸色,也没多说什么,只是嘀咕了句“这么晚了”就走了。

郑书意又坐了两个小时,漫长得像两个长夜。

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落起了雨,淅淅沥沥地打着树叶,发出凄冷的“沙沙”声。

偏偏楼下偶尔会传来宴会里的动静,虽然细碎,却也能料想其热闹。

这么一对比,郑书意觉得自己更惨了。

就在她实在熬不住困意,眼皮上下打架时,手机铃声终于响了。

清脆的铃声在这空荡荡的房子里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。

“郑小姐,不好意思,这边宴会已经结束了,时总接下来还有其他事情,所以”

果然。

郑书意沉默了好几秒,才开口道:“我知道了,谢谢。”

这个采访还是来不及了。

郑书意站起来的那一刹那,脑子里晕乎乎地,扶着沙发缓了好一会儿才蹬着高跟鞋进了电梯。

等她到华纳庄园大门外时,不出意料地,这雨已经封了门。

秋叶寒风夹着雨丝,刀子似的往郑书意腿上刮。

她没想过今天会在室外待很久,穿得是日常的o套装裙,看着是严肃正经了,但薄薄的一层透明丝袜只是作个礼仪,根本不抵事儿。

大衣下的双腿裸露在外,裙子堪堪遮住膝盖,在这寒风里变成了比门口的豪车还吸睛的存在。

渐渐有人出来了,郑书意退到一边,扭头看的时候,发现不少人都是她采访过的。

看样子,这是一个金融界的酒会。

郑书意下意识想再看看有没有可能遇到时宴。

但惊觉,她并不知道他长相。

时宴这个人作风甚是低调,极少出现在公众面前,郑书意准备资料时上网搜了过,只见到一些大全景里有他并不清晰的身影,但却没有正经的写真。

不一会儿,一个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女和郑书意曾经有过两面之缘,见她可怜兮兮地站在这里等车,提出要送她回家,但郑书意拒绝了。

刚刚岳星洲说要来接她。

现在十一点整,距离他的生日过去还有一个小时。

她想,不管怎样,还是要亲口对他说一句“生日快乐”。

一楼泊车廊宽敞干净,来宾的车陆陆续续开走,留下影影绰绰的尾灯。

不多时,宴会厅里的人所剩无几。

“郑记者”一个男人上前。

郑书意回头看了一眼,是一个只见过一次的某资本公司高管,但平时老在微信上找她聊天。

男人笑着上前,靠得极近,一开口就是一醉酒气:“一个人吗我送你回家吧。”

这人平时出现在社交场合都是人模人样的,这会儿倒是连寒暄都没有,心思昭然若揭。

郑书意:“谢谢,不用了。”

男人靠近了点,拉住她的手臂,“走吧,雨这么大也不好打车。”

郑书意皱眉,扒开他的手,“真的不用了,谢谢,我男朋友等下就来了。”

听见“男朋友”三个字,男人打量着郑书意,和她对视时,知道她这番话不是假意推脱,便二话不说掉头就走。

接下来,又一个年轻男人对她发出了同样的邀请。

这也是个认识的,但郑书意知道他就是个真正玩儿票的富二代。

看来今天这不是个正经的金融酒会。

同样用强调“男朋友”打发掉那个人后,郑书意往墙边站了站。

本来今天被时宴鸽了,她心里就不舒服,接连遇到这样的事情,胸腔里更是有一股无名火在蹿。

她站在寒风中的场景正好落在走出宴会厅的秦孝明眼里。

秦孝明动了恻隐之心,侧身对时宴说:“这不是郑书意吗小姑娘大晚上挺可怜的空等你一场,这边人多,我也不方便,你找个机会帮忙送一程吧。”

时宴撩眼看过去,女人的羊绒围巾缠了几圈,裹到下巴,衬得上面那张脸好像只有巴掌点大。

明晃晃的冷光灯下,她的脸色微微有些苍白,鼻尖也冻得红彤彤,但依然难掩眉眼的秀气精致,杏眼红唇,明艳娇俏,像一个精雕细琢的瓷娃娃,站在那里,带了点惹人怜的味道。

等郑书意从手机里抬头时,一辆黑色宾利缓缓停在了她面前。

同时,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。

郑书意回头,和迎面走来的男人有一瞬间的目光相接。

男人眼神稍作停留,头顶的水晶吊灯在他金丝镜框上投射出冰冷的光,随着防滑链在他颊边轻微晃动。

“郑记者”他停下脚步,西服勾勒出的臂弯的弧度显出几分疏离,“我送你一程”

这个男人郑书意没见过。

但她却在想,现在的富二代们怎么一个个都这么随便了。

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
镜片后的那双眼缀着明晃晃的灯光,眼尾往上一挑,明明该是轻佻的眼神,却透出一股难以忽视的压迫感。

于是,刺骨寒风下,郑书意迎着他的目光,补充道:“我男朋友马上来接我。”

一字一句,加重了“男朋友”三个字,潜台词的意思是:我是有男朋友的人。

“”

时宴的嘴角几不可查地勾出一抹冰冷的弧度,单手入袋,迈步离开。

泊车员拉开车门,他躬身上车,宾利飞驰而去。

“沈兄”

“嗯”
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但不管是谁。
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对此。
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可以说。
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镇魔司很大。
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进入阁楼。
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