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的不是时宴,而是他的姐夫秦孝明,如今的铭豫集团二把手。
这个人曾经接受过郑书意几次采访,所以两人算得上认识。
秦孝明进来的第一眼也瞥见了郑书意。
起初她倏地挺直了背,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在暗处也能看出极为兴奋。
可是在和他对视目光的那一瞬间却又暗淡了下来,连带着整个人都有些颓了。
秦孝明顿了一下,把手机拿到一旁捂着,“你怎么在这儿”
郑书意如实回答:“来等时总,今天有个采访。”
秦孝明上下打量她几眼,又多看了几秒她苍白的脸色,也没多说什么,只是嘀咕了句“这么晚了”就走了。
郑书意又坐了两个小时,漫长得像两个长夜。
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落起了雨,淅淅沥沥地打着树叶,发出凄冷的“沙沙”声。
偏偏楼下偶尔会传来宴会里的动静,虽然细碎,却也能料想其热闹。
这么一对比,郑书意觉得自己更惨了。
就在她实在熬不住困意,眼皮上下打架时,手机铃声终于响了。
清脆的铃声在这空荡荡的房子里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。
“郑小姐,不好意思,这边宴会已经结束了,时总接下来还有其他事情,所以”
果然。
郑书意沉默了好几秒,才开口道:“我知道了,谢谢。”
这个采访还是来不及了。
郑书意站起来的那一刹那,脑子里晕乎乎地,扶着沙发缓了好一会儿才蹬着高跟鞋进了电梯。
等她到华纳庄园大门外时,不出意料地,这雨已经封了门。
秋叶寒风夹着雨丝,刀子似的往郑书意腿上刮。
她没想过今天会在室外待很久,穿得是日常的o套装裙,看着是严肃正经了,但薄薄的一层透明丝袜只是作个礼仪,根本不抵事儿。
大衣下的双腿裸露在外,裙子堪堪遮住膝盖,在这寒风里变成了比门口的豪车还吸睛的存在。
渐渐有人出来了,郑书意退到一边,扭头看的时候,发现不少人都是她采访过的。
看样子,这是一个金融界的酒会。
郑书意下意识想再看看有没有可能遇到时宴。
但惊觉,她并不知道他长相。
时宴这个人作风甚是低调,极少出现在公众面前,郑书意准备资料时上网搜了过,只见到一些大全景里有他并不清晰的身影,但却没有正经的写真。
不一会儿,一个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女和郑书意曾经有过两面之缘,见她可怜兮兮地站在这里等车,提出要送她回家,但郑书意拒绝了。
刚刚岳星洲说要来接她。
现在十一点整,距离他的生日过去还有一个小时。
她想,不管怎样,还是要亲口对他说一句“生日快乐”。
一楼泊车廊宽敞干净,来宾的车陆陆续续开走,留下影影绰绰的尾灯。
不多时,宴会厅里的人所剩无几。
“郑记者”一个男人上前。
郑书意回头看了一眼,是一个只见过一次的某资本公司高管,但平时老在微信上找她聊天。
男人笑着上前,靠得极近,一开口就是一醉酒气:“一个人吗我送你回家吧。”
这人平时出现在社交场合都是人模人样的,这会儿倒是连寒暄都没有,心思昭然若揭。
郑书意:“谢谢,不用了。”
男人靠近了点,拉住她的手臂,“走吧,雨这么大也不好打车。”
郑书意皱眉,扒开他的手,“真的不用了,谢谢,我男朋友等下就来了。”
听见“男朋友”三个字,男人打量着郑书意,和她对视时,知道她这番话不是假意推脱,便二话不说掉头就走。
接下来,又一个年轻男人对她发出了同样的邀请。
这也是个认识的,但郑书意知道他就是个真正玩儿票的富二代。
看来今天这不是个正经的金融酒会。
同样用强调“男朋友”打发掉那个人后,郑书意往墙边站了站。
本来今天被时宴鸽了,她心里就不舒服,接连遇到这样的事情,胸腔里更是有一股无名火在蹿。
她站在寒风中的场景正好落在走出宴会厅的秦孝明眼里。
秦孝明动了恻隐之心,侧身对时宴说:“这不是郑书意吗小姑娘大晚上挺可怜的空等你一场,这边人多,我也不方便,你找个机会帮忙送一程吧。”
时宴撩眼看过去,女人的羊绒围巾缠了几圈,裹到下巴,衬得上面那张脸好像只有巴掌点大。
明晃晃的冷光灯下,她的脸色微微有些苍白,鼻尖也冻得红彤彤,但依然难掩眉眼的秀气精致,杏眼红唇,明艳娇俏,像一个精雕细琢的瓷娃娃,站在那里,带了点惹人怜的味道。
等郑书意从手机里抬头时,一辆黑色宾利缓缓停在了她面前。
同时,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。
郑书意回头,和迎面走来的男人有一瞬间的目光相接。
男人眼神稍作停留,头顶的水晶吊灯在他金丝镜框上投射出冰冷的光,随着防滑链在他颊边轻微晃动。
“郑记者”他停下脚步,西服勾勒出的臂弯的弧度显出几分疏离,“我送你一程”
这个男人郑书意没见过。
但她却在想,现在的富二代们怎么一个个都这么随便了。
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镜片后的那双眼缀着明晃晃的灯光,眼尾往上一挑,明明该是轻佻的眼神,却透出一股难以忽视的压迫感。
于是,刺骨寒风下,郑书意迎着他的目光,补充道:“我男朋友马上来接我。”
一字一句,加重了“男朋友”三个字,潜台词的意思是:我是有男朋友的人。
“”
时宴的嘴角几不可查地勾出一抹冰冷的弧度,单手入袋,迈步离开。
泊车员拉开车门,他躬身上车,宾利飞驰而去。
“沈兄”
“嗯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